为加强我市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鞍山市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2024年第二季度,市卫健委采取现场专家评审、集中校验方式,对12家医疗机构依法依规进行了校验。
医疗机构名称 | 事 项 | 结 果 |
鞍山市中心医院 | 医疗机构校验 | 合格 |
鞍山市肿瘤医院 | 医疗机构校验 | 合格 |
鞍山市结核病医院 | 医疗机构校验 | 合格 |
鞍山市长大医院 | 医疗机构校验 | 合格 |
医大一院鞍山医院 | 医疗机构校验 | 合格 |
鞍山市第三医院 | 医疗机构校验 | 合格 |
鞍山市传染病医院 | 医疗机构校验 | 合格 |
鞍山市汤岗子医院 | 医疗机构校验 | 基本合格 |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医院 | 医疗机构校验 | 基本合格 |
鞍山市铁东区口腔医院 | 医疗机构校验 | 基本合格 |
鞍山金普医院 | 医疗机构校验 | 基本合格 |
燕丽医疗美容医院 | 医疗机构校验 | 基本合格 |
现将校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鞍山市卫健委书面反映。
受理电话:5538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