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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上半年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时间:2022-07-30 18:50来源:作者:点击: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办发〔2022〕46号)工作要求,我委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鞍山市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各级监督机构对省推送的企业进行认真梳理,并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抓紧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现将上半年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职业病危害治理范围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辽宁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相关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治理粉尘、化学毒物、噪声超标为主要任务,以要求企业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从源头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为目的,按照省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统一要求,对省里推送企业的8000余家进行筛选剔除。前期,我委按照我市2019年行政区划对省推送企业进行属地化划分,各地区按照工作场所地址进行初步认领。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通过电话、互联网、实地走访等形式,对省推送的企业进行核查及监督检查,并及时将不在辖区内的企业对接到其他县区,做到无缝监管。监督员通过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及天眼查等平台查询企业地址及联系方式,大多数企业已经不存在或处于停产状态,还有部分企业已经进行整合重组。对已确定纳入治理范围的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超标。摸排核查和监督执法对职业病危害治理起到了积极促进的效果,一方面让用人单位负责人提高了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的重视程度,强化了他们的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另一方面也有效地促进了企业对职业病危害不合格点位进行了整改,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截至目前,已排查企业3730家(不包括海城市排查数据),不存在的(含破产、停产、关闭)企业2403家;在产,但从业人员不足10人,不纳入治理的企业881家;在产,超过10人,但不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112家;在产,超过10人,存在危害,但危害因素均合格的企业96家,最终确定需要纳入治理的企业3330家。经我委多次与海城市卫健局沟通,仍未报送排查结果,故将省推荐企业先行纳入治理范围。另有1527家企业所属我市高新区、经开区、千山风景区,由于3个开发区无行政执法权限且其他县区尚未承接职业卫生执法工作,对所属企业的职业病危害治理需从管理指导角度切入,我委拟与3个开发区卫生办协调,鼓励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将治理实施工作委托至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创新我市职业健康监督新举措。

    二、多措并举,确保成效

    由于今年上半年新冠疫情形势严峻,不便开展线下活动,铁西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建立了企业微信工作群,在群内不定期的发布《职业病防治法》各条款解读及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材料等,督促企业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使企业法人及其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提高职业病防治责任和法治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适应职业病防治需要,掌握技术规范和标准,提高技术水平;使劳动者懂得职业病防治中权益,掌握职业病防治知识。

    立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企业、社区居民及相关行业人员线上的方式,观看《一切为了劳动者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并在微信群里下发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制作宣传短片、宣传板报、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方式,指导用人单位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针对用人单位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开展用人单位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切实履行保护农民工健康权益的职责,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得到全区各企业得积极反馈。针对疫情形式对被监督企业得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及时指导和宣传,帮助各企业落实各项防疫政策。

    千山区卫生健康局采取线上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五进”行动,通过线上网络宣传及线下悬挂宣传条幅形式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护意识。

    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时,积极引导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认真履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法定义务。同时,着重检查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及现状评价报告中粉尘、化学、噪声等因素监测是否有超标的情况,并让超标企业提供相应的整改报告或整改说明,从而有效地掌握了我市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情况。

    三、存在问题

    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发现,一是部分企业由于工艺老化,存在彻底整改到位难度大的问题;二是企业部分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自我保护意识差的问题;三是使用“环保材料”的企业(如:印刷业),对化学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认识不足。

    四、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严格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部署,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我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执法监督检查,重成效、强落实,一方面将继续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和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范意识,另一方面将继续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合理推进工作计划的有效开展,确保我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取得成效。


    附件7

    鞍山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进度表

    (截至2022年7月22日)

    县区名称省里推送企业总数(家)已排查企业数(家)经排查,不存在的(含破产、停产、关闭)企业数(家)经排查,在产,但从业人员不足10人,不纳入治理的企业数(家)经排查,在产,超过10人,但不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数(家)经排查,在产,超过10人,存在危害,但危害因素均合格企业数(家)经排查,应纳入专项治理企业数(家)
    铁东区448420633293025
    铁西区69169157484535146
    立山区45526023200028
    千山区52352337568102248
    台安6836836180411113
    岫岩114111411058051068
    海城3092000003092
    市本级3812000210
    合计707137302403881112963330